法院会按照法律规定的认定感情破裂的情形来审理双方是否已经达到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
离婚第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第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第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的;
第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未达到条件,则不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
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
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