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通常是指
建筑工程或承揽工程的包工头,包工头不与发包方(雇主)
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与发包方(雇主)签订
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承包合同主要和《
建筑法》规范。
承包合同:是发包与
承包两方,在经济活动中对工程或劳动,由两方通过谈判,商定价格、权利与义务,并以合同形式确定,是受法律保护的契约性文件。基本特征:
1、承包合同以完成肯定的工作为目的: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应按照与定作人商定的准则和要求完成工作,定作人主要目的是获到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
2、承包人完成工作的独立性:定作人与承包人之间订立承包合同,通常是建立在对承包人的本领、要求认可的基础上的。
3、定做物的特定:承包合同多属个别商订的合同,定做物往往具有肯定的特定性。
4、承包合同是诺成合同。
5、承包合同是
有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