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客自愿变更航班或日期,但不改变舱位,如果变更前后的适用票价之间存在差价,少补多不退。
2、提高舱位等级,按照票面价格与变更后适用舱位票价的差价收取差额。当升舱差额等于或小于零元时,一律按照零元计算。如果涉及航班或日期变更,须同时收取变更手续费。升舱后的客票变更规定按照升舱后的票价规定执行。
3、降低舱位等级,按自愿
退票办理;或以换开客票的形式办理,但差价不退,如果涉及航班或日期变更,须同时收取变更费,降舱后的客票变更规定按照降舱后的票价规定执行。
4、变更手续费一律四舍五入至个位。
5、如果是航空公司的原因导致的需要改签,则没有任何限制。
6、办理自愿退票时,已收取的变更手续费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