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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还可以修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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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 | 2024-02-20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还可以修改,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风险提示:如果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还可以修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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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还可以修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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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修改内容全文
将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合并,修改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将第六条修改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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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抢劫罪是什么安件
[律师回复] 解析:
1、抢劫罪,乃是一种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针对财物的所有权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不当方式,强行掠夺公共财物或者私人财产,因而触犯刑法所规定的犯罪类型。
2、所谓“暴力”,实际上是指行为人对受害人的肉体进行打击或者控制。在此种情况下,暴力行为既可以是直接的物理打击,也可以是间接的心理压力。
至于抢劫罪中的暴力,则特指对受害人的身体施加打击或者控制,以此来消除受害人的抵抗,进而达到获取他人财物的目的。在客观层面上,抢劫罪主要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持有者或者看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手段,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受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正是抢劫罪的核心特征,也是区分该罪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以及敲诈勒索罪的关键所在。判断犯罪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应当依据犯罪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的意图,以及其是否在现场实际采取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性措施作为衡量标准,而非仅仅根据其事前的准备工作。抢劫罪的最终目的在于强行夺取公私财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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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具备什么条件能轻判
[律师回复] 解析:
考虑到绑架罪案情的具体复杂性,要对绑架罪中的情节轻微与否进行认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一般的情节轻微情况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绑架犯罪未能得逞,即所谓的犯罪未遂;
其次,在犯罪过程中,由于人为或其他原因导致犯罪行为戛然而止,我们称之为犯罪中止;
再次,犯罪分子索求的赎金相对较少;
最后,犯罪行为实施之后,犯罪分子能够积极主动投案自首并未对社会造成严重后果。总体来说,这些都是符合判处较轻处罚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绑架罪所侵害的法益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人身法益(人身自由与安全)、财产法益(他人财产所有权)以及社会法益(社会秩序与公共安全)。
其中,人身法益是刑法保护的核心内容,而绑架罪必然会侵犯到人身自由这一基本权利。但是,在人身安全方面,不同的案件可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侵害,例如被绑架人的人身安全并未受到实质性的损害,或者其人身自由受到的限制程度相对较轻等等,这些都将成为判定“情节较轻”的关键因素。尽管财产法益和社会法益对于判断绑架罪的罪行轻重并非起决定性作用,但它们仍然会对绑架罪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产生重大影响。例如,即使绑架行为并未对被绑架人的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但如果犯罪分子勒索的财物数额巨大,手段极其恶劣,且对社会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那么这种情况下也不能被视为“情节较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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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内容更改是否发公告?
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内容更改是需要发公告,法院当中明确的规定公开招标的项目文件的内容必须是和公告的内容保持一致,因此必须要通过公告的方式来完成,而且政府采购如果采取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在省级以上指定的媒体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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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已判能取保候审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一般而言,对于已经被判定服刑的罪犯,是无法进行取保候审操作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如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他们有权决定是否对其进行取保候审:
首先,该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其次,如果该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并不会导致社会安全受到威胁的;
再次,如果该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也可以考虑进行取保候审,只要这样做不会给社会带来任何危害;
最后,如果案件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那么此时就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了。取保候审的具体实施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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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招标的合同可否修改违约责任
可以修改。在有关法律条文中,并未对哪些属于实质性内容以及变更多少属于实质性变更进行规定。而违约条款往往是在出现争议解决时候使用的,并不属于商务条款,在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条件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予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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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帮信罪已移交公安局会怎么样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因参与帮信行为而不幸遭到警方扣留,那么其涉嫌的罪行将被认定为刑事犯罪,这是由检察机构负责审查并提起诉讼的过程。
然而,关于帮信罪,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其实它是可以随时进行取保处理的。在涉及帮信罪方面,如果能够满足相关的法定条件,那么就完全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权决定给予取保候审: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
(4)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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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共同犯罪的司法认定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第一点,从犯罪主体层面来看,受贿罪的罪犯必须至少包括一名国家公职人员。作为一类职务犯罪,受贿罪的犯罪主体具有特殊性质,在涉及个人独立犯罪时,犯罪主体必须具备特定身份。这类犯罪的主体可以由两名或多名国家公职人员组成,或者由国家公职人员与非国家公职人员共同参与。
第二点,从犯罪客体角度分析,所有受贿罪的罪犯都对国家的廉政制度造成了侵害。受贿罪的客体主要是指国家的廉政建设制度,这也是受贿罪最为核心和本质的特征。尽管在共同犯罪的受贿罪案件中,有些罪犯并非国家公职人员,他们自身并无职务上的便利可供利用,无法直接侵犯国家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然而,这些非国家公职人员在共同受贿犯罪中的教唆、协助等行为,与国家公职人员相互勾结,通过国家公职人员的犯罪行为来实现这一目的。因此,无论在共同犯罪的受贿罪中,犯罪主体是否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他们的犯罪行为所针对的犯罪客体均为同一个,那就是国家的廉政制度。
第三点,从犯罪主观方面来看,所有受贿罪的罪犯都存在着共同实施受贿犯罪的故意。
最后一点,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所有受贿罪的罪犯都需要相互协作才能完成受贿犯罪。在共同犯罪的受贿罪中,各个犯罪主体可能会承担不同的任务,而不是像在单一主体的受贿犯罪中那样,犯罪主体仅限于实施受贿行为,而是呈现出多样化的行为模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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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招标的合同违约责任能修改吗
可以修改。在有关法律条文中,并未对哪些属于实质性内容以及变更多少属于实质性变更进行规定。而违约条款往往是在出现争议解决时候使用的,并不属于商务条款,在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条件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予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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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条件可以取保候审是
[律师回复] 解析:
取保候审实施条件如下所述: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的案件。这是因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属于罪责相对较轻者,无须进行逮捕以防止其逃脱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并确保诉讼程序能够顺利进行。因此,在此类情况下,应当实施取保候审措施。
2.可能会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或者罚金、没收财产与自由的案件。此类案件中,尽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罪过较大,然而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却不会对社会构成明显的危害,并且没有必要进行逮捕。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也应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3.应当进行逮捕,但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进行羁押的案件。例如,由于患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逮捕之前发现了该情况,便不应决定进行逮捕;而在逮捕之后才发现的,则需要改变强制措施,转而使用取保候审方式。
4.依法应当进行逮捕,但是正处于怀孕期或者哺乳期的案件。在这类情况下,如果在逮捕之前已经发现,那么就不能决定进行逮捕;反之,若在逮捕之后才发现,则必须更改强制措施,改为使用取保候审方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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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解除案件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当取保候审阶段终结之后,对应案件便会经历以下几个环节的审判与处理:
首先,对于那些案件性质明显较轻,无需对嫌疑人进行进一步刑事追责,或者是证据略显不足,难以形成有效定罪量刑依据的情况下,应依法裁决撤销取保候审;
其次,对于应当受到法律追究责任的被告人,应当将相关案件移交司法机关或采取更为严厉的强制性措施加以管理;
再者,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内,被告已由法庭作出有罪判决且该决议已经正式生效,则应立即启动相应程序执行刑罚,而原先的取保候审自然随之撤销;
最后,若是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但司法机构并未就此作出任何形式的处理决定,那么原有的取保候审实体也将自动宣告无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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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招标的合同能修改违约责任吗
可以修改。在有关法律条文中,并未对哪些属于实质性内容以及变更多少属于实质性变更进行规定。而违约条款往往是在出现争议解决时候使用的,并不属于商务条款,在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条件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予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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