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招标的合同可否修改违约责任

最新修订 |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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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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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可以修改。在有关法律条文中,并未对哪些属于实质性内容以及变更多少属于实质性变更进行规定。而违约条款往往是在出现争议解决时候使用的,并不属于商务条款,在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条件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予以修改。
经过招标的合同可否修改违约责任

一、经过招标的合同可否修改违约责任

招标人中标人对双方签订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能进行变更。在有关法律条文中,并未对哪些属于实质性内容以及变更多少属于实质性变更进行规定。而违约条款往往是在出现争议解决时候使用的,并不属于商务条款,在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条件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予以修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二、中标合同到期能否续签

可以协商。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四)《招标投标法》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只有符合这个情况才必须招标。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由于发包方与承包方在经济地位上的不对等,时常出现承包方被迫接受发包方很多不合理要求的情况。但在招标过程中,发包方为了体现出招标程序的公正性,往往在招标文件中实际并不体现出这些不合理要求,而是通过中标后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与承包人另行签订实际履行的合同。这种行为事实上构成了对《招标投标法》的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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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招标的合同可否修改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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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花人力、物力财力,参加人才交流会等,做了大量工作,录用人员的后期工作已考虑、安排,一旦违约,一切工作付之东流,全得另起炉灶,造成工作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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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违约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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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如主合同约定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的,应遵循主合同约定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变更补充协议,如果未作出明确的变更形式约定,口头变更也是有效力的。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房地产转让合同、长期的租赁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等。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依据《合同法》第10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合同的订立方式口头形式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合同。它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人们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如在自由市场买菜、在商店买衣服等。现代合同法之所以对合同形式实行不要式为主的原则,其重要原因也正在于此。合同的口头形式,无须当事人约定。凡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合同采取口头形式的优点是简便快捷,缺点在于发生纠纷时取证困难。所以,对于可以即时清结、关系比较简单的合同,适于采用这种形式。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以及较为复杂重要的合同则不宜采用这种合同形式。在实践中,合同采取口头形式并不意味着不产生任何文字凭据,如人们在商店购物,有时也会要求店主开具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但这类文字材料只能视为合同成立的证明,而不能作为合同成立条件。但反而言之,只要有证据表明口头合同的成立,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口头合同,同样要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违约,可以要求违约方双倍赔偿招标保证金吗?
[律师回复] 至于赔偿责任,从其约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即如果双方有对赔偿责任的约定,又约定定金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就是天灾人祸,二者有本质区别,是指不能预见,还应当履行债务。通俗一点讲:您所说的保证金目的是为了双方能更好的履行合同,根据意思自治原则,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之类的事情。不可抗力,如果不可抗力因素是违约的全部原因,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那要根据对方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的过错来承担责任,还要考虑不可抗力因素对违约事实的影响。本法所称不可抗力,如果不可抗力因素不足以构成全部的违约事由,从法定,对于违约。第一百一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过错大的一方承担较大责任、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赔偿的认定遵从过错责任原则,对方可不予给您赔偿。解释一下。除此之外;无约定,过错小的一方承担较小责任。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一般来讲;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您在以后签订后同时也要特别注意),约定优先于法定,不能免除责任。定金为合同的担保方式之一,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非订金,应属于合同法中所说的定金(注,是指不能预见。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一方违约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中标后,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可以修改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因而,当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弃标的,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合同等。所以,此时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 同时,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 (1)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了,招标人想要中标人赔偿的,就要有相关证据证明确实因中标人弃标造成了损失,其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否则是无法要求弃标的中标人赔偿的。因为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招标人没有相关损失的证据资料,即使到,也不会判决中标人赔偿或只适当赔偿部分费用。 生活中,招标人要是因为中标人弃标遭受严重损失,或情况复杂的,最好找个建筑工程律协助处理,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尽最大可能索取到最大的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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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装修合同没有约定违约期,违约金可以得到赔偿吗?
[律师回复] 一、装修合同没有约定逾期期违约金能不能获得赔偿 《合同》第六十二条 事关合同内容约定明确依照本第六十条规定仍能确定适用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明确按照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家标准、行业标准按照通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明确按照订立合同履行市场价格履行;依应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点明确给付货币接受货币所履行;交付产产所履行;其标履行义务所履行 (四)履行期限明确债务随履行债权随要求履行应给必要准备间 (五)履行式明确按照利于实现合同目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负担明确由履行义务负担 1、关于装修合同违约金 在所签订的装修合同中,是有相应的违约事项的。而法律中并没有知名违约金的上线。所以违约金通常是安装户主与装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合同的违约金进行赔付。 2、装修合约违约金上限纠纷 一般来说,不得超过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的130%,觉得违约金过高的,可以向上诉申请下调。根据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在合同中有违约条款的,可以根据违约条款中关于合同违约金的规定进行违约赔偿金的支付。如果赔付方觉得违约金条款中所规定的项目过高的,可以向人民申请调整。具体支付情况,由根据违约造成的损失来规定,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就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标准来说,如果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一般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大约每日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计算;如果双方有约定,该约定的标准一般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大约在每日万分之八——千分之一之间)。 3、常说的违约行为 违约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行为。这一定义表明: (1)违约行为的主体是合同当事人。合同具有相对性,违反合同的行为只能是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如果由于第三人的行为导致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对于合同对方来说只能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实施了违约行为,第三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 (2)违约行为是一种客观的违反合同的行为。违约行为的认定以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在客观上与约定的行为或者合同义务相符合为标准,而不管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如何。 (3)违约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合同对方的债权。因违约行为的发生,使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从而侵害了债权。 4、装修合约违约金支付方式 (1)支付违约金; (2)损害赔偿; (3)继续履行; (4)其他补救措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很多人都会想着把自己家里从新装修翻新,那么装修就要找装修公司上门报价。价格满意了就要签订装修合同进行装修了,通常合同是为了约定甲乙方的责任与义务,而往往装修公司为了回避己方责任,装修合同未约定违约金,那么作为接受服务的一方就要参考下上文内容了,避免合同的不公平。 二、装修合同的条款 1、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姓名、联系地址、电话 此项条款中最好附上工程承揽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包工头的家乡或单位出具的外出施工证明,经核实后作为合同的附件,防备日后一旦发现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能够找到承担责任者。 2、装修工程地点、面积和具体施工项目 该条款应对照施工图力求详尽。施工过程中如果需要修改合同或设计,必须签订书面修改协议。 3、承揽方式 通常承揽方式有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包工包辅料等方式 您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并约定是否允许转包、分包。 4、装修费用及支付办法、期限和数额 装修费的支付可以采用一次性付清或分期按进度支付两种方法。多数居室装修工程都采用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装修费的办法,但您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具体的支付时间和金额,并保留大约10%的装修费至工程验收完毕、您入住时间满两个月时支付,因为许多工程质量问题只有入住后才能发现,而留住一部分装修费,会使您的工程维修相对有些保障。 5、施工依据和竣工标准、质量验收标准 设计图和效果图、工序和进度表应作为合同的附件由双方签字确认,这些文件是工程队施工的依据,也是竣工验收的标准。至于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您不妨在合同中约定,工程质量可根据如《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试行)》这样的规定验收。尽管实际上您不可能按标准去验收,但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对施工行为会起到制约作用。 6、装修工程期限和违约责任 工程队通常会同时承接几个工程项目,施工行为是交叉进行的。因此,您必须对工程期限和违约责任进行约定,保障居室装修工程能按期完工。 7、工程期间装修材料保管及材料被盗、被换的赔偿责任 工程期间,装修材料一般是由暂住在您家的施工队看管的,有的施工队借此机会偷走装修材料,或以劣换好。因此,您最好在合同中约定装修材料由工程承揽人员负责保管,如有丢失或被换,则由承揽人赔偿责任。 8、保修期限 装修工程的保修期一般是二年,如果承揽人同意,您也不妨把保修期约定得长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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