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规定,夫妻一方
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
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用于出租,租金收入属于经营性收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
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
继承或接受
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
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
住房补贴、
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
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