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买的房是不是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看具体情况而定,需要分多种情况来讨论:
结婚前,一方父母为子女出全款
买房,结婚后取得
房产证并登记在该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
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全款买房,
房屋登记在该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全款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应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全款买房,房屋登记在对方名下的,除非能够证明
出资方父母明确表示向其子女配偶单方赠与,否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买房,房屋登记在该方子女名下,但父母并无将
房产赠与给子女的意思,而主张只是让子女挂名登记时,该房屋不属于夫妻一方或双方的财产,但主张为挂名登记的父母,需对此负
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