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年龄下调的最新规定:对于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公民负
刑事责任的
罪名仅限定为
故意杀人罪与
故意伤害罪这两种罪名,且在行为手段、行为结果方面,仅限于“致
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公民刑事责任最低年龄由以前14周岁下放到了12周岁。
法律依据:
《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