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遗嘱人申办
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2、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
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
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3、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
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
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
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
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