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
无效婚姻的方法,根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婚姻无效:
(一)
重婚;
(二)有
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
法定婚龄。
本条是关于婚姻无效情形的规定。
第一种无效情形是重婚。我国基本
婚姻制度系一夫一妻制,重婚违反一夫一妻制,属于无效婚姻。
第二种无效情形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这既是为了婚姻双方
当事人及其后代的健康考虑,也是为了符合基本的伦理道德和维护亲属秩序。
第三种无效情形是未达到
法定结婚年龄。除本条规定之外的其他有瑕疵的婚姻关系,不属于无效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