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灵活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时间不同
(1)标准的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2)非全日制用工一般为每天四小时,
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2、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
口头协议(1)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
(2)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以
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职工的劳动权利以及用人单位对职工的要求,可以口头约定。
3、非全日制用工的
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且无需
支付经济补偿金
(1)全日制用工,
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除一些特别情况外,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
经济补偿金。
(2)非全日制用工则没有明确的规定。
4、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只缴纳
工伤保险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必须缴纳各种
社会保险费用。但是,作为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必须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其余可以不用缴纳。
5、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十五日
(1)全日制用工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定时向劳动者支付
工资。
(2)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必须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定时支付工资。但是,支付工资的周期比全日制用工短,即每半月至少支付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