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
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如果造成残疾的还须赔偿
残疾赔偿金、
精神损害赔偿金、
伤残辅助器具费、被
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2.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