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知情不算
聚众斗殴。聚众斗殴的主观方面要求为故意,即
行为人必须明知是聚众斗殴而参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无法认定为具有聚众斗殴的故意,所以不成立聚众斗殴。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
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