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
终审不服可以
申请再审。
具体
上诉流程为:
申诉应由申诉人向人
民法院
递交申诉状,并附上原审人民法院的
判决书、
裁定书的抄本。申诉状应写明申诉人的基本情况,具体指明已经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错误及申诉要求。书写申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若认为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的,还应提供有关
证据或线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
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
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