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婚前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一)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如
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因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二)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
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三)一方婚前财产的
孳息,包括
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
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四)一方婚前以货币、
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
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
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发生
离婚案件时,如何证明属于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呢?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方式:一方取得婚前财产的相关权利凭证:如因买卖取得的
买卖合同及相关购买程序系列凭据、
遗产继承取得的
继承协议、继承公证、
司法判决文书或者调解书等、赠与取得的书面
赠与合同协议等。
(二)双方签订的
婚前财产协议书。
(三)一方
婚前财产公证书、婚前财产律师见证书、婚产财产其他证明文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