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没打
欠条不承认,
债权人在约定的还款
期限届满后仍然可以携带
身份证、
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请求对方还钱。没有欠条的,可以提供其他能够证明双方存在
债权债务关系的
证据,如双方的聊天记录、银行的转账记录、
证人证言等。法院判决对方还钱,但是对方在法院生效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仍不履行的,可以在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
民法院应当保障
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
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
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
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
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
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