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存成立的,视为
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履行
债务。具体而言,提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提存人有提存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提存人,是指为履行清偿义务或
担保义务而向
公证处申请提存的人。
由于提存是一种
法律行为,因此需要提存人为提存时具有
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提存方能有效。
(2)提存之债真实、合法。真实、合法的
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是提存的前提;不存在债的关系,就不产生提存问题。
(3)存在提存的原因,存在适宜提存的标的物。提存的原因已如上述。
2、
民法典的提存对
债权人效力有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四条 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但是,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
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