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
2、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
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
3、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
4、手机短信: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候配偶与自己、第三者与自己还可能通过短信联系,谈到婚外情的问题,这种短信都可保留下来作为
证据。
5、电子邮件:有时配偶会与第三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其中也会涉及婚外情内容,有些
当事人也会将邮件内容打印作为证据提交法院,也有些采用公证方式对电子证据进行保留。
6、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如有婚外情的一方曾给配偶写过的
保证书等,
保证不再与某某发生婚外情关系,这样的书面材料也可以帮助证明配偶有婚外情行为。
7、周围邻居、朋友的
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