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卖废铁了需要在
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到车辆管理所。
2.然后申请
注销登记,根据规定,已达到国家强制
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
3.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