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
申请破产的,不影响依法计算员工的
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
2、企业申请破产后,法院需要
立案受理,并指定管理人对企业资产、
债务进行
清算。
3、清算过程中,企业对员工应当支付的
工资、奖金、补贴、补助、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都可以作为独立债权,在
破产财产分配时,获得较普通债权和税
收债权优先的顺位。 《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
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
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
补偿金;
(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
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
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
董事、
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
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