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向用人单位
追讨工资向
法院强制执行的,执行期多久一般为6个月。《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一般应当在
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结案,但中止执行的情况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第六十五条规定,在执行中或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变更的,原执行机构应当依照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依
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按照新的生效法律文书,作出
执行回转的裁定,责令原
申请执行人返还已取得的财产及其
孳息。拒不返还的,
强制执行。执行回转应重新立案,适用
执行程序的有关规定。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63.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结案,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64.执行结案的方式为:(1)执行完毕;(2)终结本次执行程序;(3)终结执行;(4)销案;(5)不予执行;(6)驳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