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抵押人和
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
抵押合同。
民间借贷的双方
当事人在借款时不签订
借款合同,仅仅有
借条,而借条内容过于简单。以住房作为
抵押,不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仅以口头约定,极易
产生纠纷。一旦发生
法律纠纷,当事人的主张存在法律上的举证困难,即便到了法院
诉讼,有时也很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第三人
担保时要签订抵押合同。
第三人以自己所有的住房为
债务人的借款做担保,不签订抵押合同。在实际操作中,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为保障自己的权益,约束债务人及时履行义务,往往会要求债务人向自己提供
反担保。在这种情况下,不仅要签订书面的抵押合同,而且应当签订书面的
反担保合同,这样,才能敦促债务人及时还款,保障自己的住房不至于被冻结、执行。
3、房地产
抵押担保时要办理登记手续。
民间借贷当事人在办理房地产抵押担保时,不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合同登记手续。仅仅将其自己住房的
房产证交付
债权人质押。
4、建议不用唯一的住房做担保,风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