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
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
银行贷款,婚后用
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
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
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父母出资
购房赠与一方:
例如:男方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夫妻双方分文未出但小产证上权利人一栏则记载了男方、男方父母三人的姓名。现夫妻俩面临离婚女方主张这房产中的三分之一产权为夫妻俩的共有财产。
父母给孩子卖房时应注意如果子女已婚父母为自己子女小辈夫妻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认定为是对小辈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二是对父母的“明确表示赠与”须在办产权证之前作出且有
证据证明最佳形式是办理公证。如果父母在办产权证之后或在小辈夫妻面临离婚时才签订的
赠与合同这实际上是侵犯了非自己子女一方的合法权利。
3、婚前公房婚后买下产权:
男方婚前承租一套公房婚后将公房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下使公有住房转为个人产权房但产权证上权利人的姓名仅男方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