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登记
结婚前女方家人赠送的嫁妆,应当视为女方家人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在
结婚登记后赠与的嫁妆,如果有特别的约定或者女方亲属有特别的指定,那么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