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
拖欠农民工工资,请找当地的
劳动部门进行
申诉。
劳动者在
拖欠工资的维权中需注意
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
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2、
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
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4、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
律师打官司,通过
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
拖欠的工资。
【法律依据】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
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 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
赔偿金:
(一)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
劳动争议的,
当事人可依法向
劳动争议仲裁机关
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