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违法辞退的
赔偿金以及被
拖欠的
工资。
一、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立案时需携带:
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
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
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
工商登记信息(
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
答辩期;然后
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
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
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