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诈骗罪,根据我国《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
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
当事人的财物,
数额较大的行为。
2、主要包括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
签订合同、以伪造、
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
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
担保、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
续签订和履行合同、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等行为。
3、而对于合同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
管辖的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对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存在以上行为,数额达到二万元及以上的,即
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