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
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
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