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野生动物袭击
还手属于
紧急避险。我国法律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
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野生保护动物伤人属于自然原因引起的,可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但是不必要打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紧急避险】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