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
诉讼提供虚假
证据的处罚规定我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明确规定,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是妨碍司法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
刑法》
第三百零六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在
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
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
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