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补助金1、工伤
十级伤残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
月工资(本人
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
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
缴费工资。若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若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按实际工资足额缴纳
工伤保险的,则在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销后,可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差额
赔偿。
二、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
劳动报酬总额。
2、《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