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主体错误
签订
竞业限制协议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即必须要有商业秘密的存在,这是实行
竞业限制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并且协议的另一方必须是符合竞业限制适用条件的人员,如果不满足协议签订的主体条件很可能导致协议无效。
2、超过
竞业禁止的期限
《
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协议的禁止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期限超过两年,则超出部分应当认定为无效。
3、不给
劳动者补偿
用人单位让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就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的补偿。如果该竞业禁止协议
未约定补偿数额或者给付标准,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此事项协商,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给付
补偿金,则该协议不对劳动者产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