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开始后,按照
法定继承办理;有
遗嘱的,按照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
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赠和遗嘱之间有什么区别:
(一)接受遗产的主体不同:
受遗赠人可以是自然人,
法人、其他组织或国家,但必须不是
立遗嘱人的
法定继承人;而
遗嘱继承人只能是自然人,并且必须是法定继承人。
(二)权利的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只有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
遗产分割处理前,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继承。
(三)遗嘱和遗赠的
构成要件和效力是不同的,在现实生活中一定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来判定遗嘱的效力。具体讲,遗嘱继承和遗赠之间的区别主要有:
(1)两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受领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之内的人。
(2)两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遗赠的客体只包括
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而遗嘱继承人不但享有接受遗产的权利,同时还须承担清偿
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
(3)权利的接收、行使的方式不同。遗赠受领人应当在知道遗赠的内容后的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受领的意思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处理以前,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继承。
(4)获得遗产的方式不同。遗赠受领人不直接参与遗产分割,只能从
遗嘱执行人或法定继承人处获得遗产;而遗嘱继承人要直接参与
遗产分配。
(5)最后,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候补
继承人,而在遗赠中则不能指定候补的遗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