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为
协议离婚和
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携带纸质的
离婚协议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
身份证原件、
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
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诉讼离婚,需要携带
起诉状,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2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对方的
居住证明或是
户籍证明到对方的
经常居住地或是户籍所在地的法院
起诉。
【法律依据】
《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
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
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
子女抚养、财产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