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路产损坏的,应向公路管理机构缴纳路产损坏赔(补)偿费。
(2)有意破坏国家乡村公路,其行为触犯了《
刑法》第117条、119条1款之规定,涉嫌
破坏交通设施罪,依法应承担
刑事责任。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源、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知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道危险,足以
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交通设备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
犯罪。
(3)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