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监护人没有权处理
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应当履行
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
财产损失的,应当
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
代理被监护人实施
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
人身权利、
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
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