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病情不能作为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如公司的规章制度中规定隐瞒病情属于严重违纪,或员工在
入职声明中确认其有隐瞒、
虚假陈述行为,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