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法律中根本没有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的相关的法律规定,就算是体现其内涵的规定都近乎没有。一般来说,罪加一等是指对行为人在科处
刑罚时,使用较重的刑罚,即从重处罚,所谓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罚范围内,对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的犯罪人,比较有该种处罚情节的犯罪人,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
犯罪分子具有本
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
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
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
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六十二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