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
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没有缴纳
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
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也叫作“乡产权房”。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放的
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
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一句话,买卖小产权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因为没有合法的
房产证,所以,
征地拆迁时,小产权房的
购房人也就无法完成
拆迁补偿登记,因此,在争取拆迁补偿上也就存在障碍。但是,小产权房虽然不能买卖,但也是合法房产,征地拆迁的时候,是应当得到补偿的,只是,这个补偿应当由原房主去领取,小产权房的购房人为了获得拆迁补偿,可以与原房主约定,遇到征地拆迁所获得的
安置房、补偿款归购房人所有,这样,即便原房主领取了补偿款不愿意交付给购房者,购房者也可以通过法院取得这笔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