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推行罪行法定原则和无罪推论原则,因此通常情况下,认定
未成年人是否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可以遵循以下原标准:
(1)、不涉及是否追究其
刑事责任的,应当认定其没有达到
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2)、涉及是否已满十八周岁的,应当认定其
未满十八周岁。
(3)、虽未查清被告人准确出生日期或实施被指控
犯罪日期,但有
证据可以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已满十六周岁或者已满十八周岁的,应当依法定罪
处罚。
【法律依据】
《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罪,致
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