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
刑事诉讼案件实行计件收费,标准如下:
(1)担任
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辩护人:
1.
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阶段):2000-15000元/件;
2.
审查起诉阶段:2000-12000元/件;3.审判阶段:3000-30000元/件。
(2)担任刑事案件
自诉人、
被害人的
代理人:2000-15000元/件。
(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
劳动报酬、工伤
赔偿,请求给付
赡养费、
抚养费、
扶养费,请求发给
抚恤金、
救济金,请求给予
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
安全事故、
环境污染、
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
公共利益的群体性
诉讼案件代理人的服务收费标准。
(1)不涉及
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10000元;
(2)涉及财产关系的,根据所涉及的
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实行分段累计收费。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
律师收费总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部分6%
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的部分5.5%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部分5%
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部分4%
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部分3%
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2%
(三)
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