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
工资,劳动者有以下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
双倍工资。如果是以
拖欠工资提出的
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
经济补偿金。
3、如果对仲裁不服可以提讼。
4、老板不支付工资的可以拿到裁决书、
判决书之后申请
强制执行老板的财产。
5、法律依据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
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
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
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
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
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