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法律上是没有
临时工的,如果临时工是指
非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可以随时解除用工关系,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以外的用工方式,不得随便
解除劳动关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
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
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