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区分为2种情况:
1、一方婚前以
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
银行贷款,婚后用
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
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
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
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双方
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
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
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