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个就是不论劳动者条件怎么样,哪怕你第一次到这家单位工作,只要协商一致就可以)
2、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这个不管是不是以后,只要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提出要签,单位是不能拒绝的)
3、用人单位初次实行
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
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这个适用于国企改制的职工)
4、连续订立二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
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简单说,就是以后和单位签订第三次劳动合同时,就必须是无固定期限的了。)
5、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情况还可以按
劳动合同法八十二条
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