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是由全体
监事组成的、对公司业务活动及会计事务等进行监督的机构。监事会,也称公司的监察委员会,是
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的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
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从监事会职权范围可以看出,监事会与董事会的联系: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
公司章程或者
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
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
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