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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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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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需要。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要股东会作出决议。分公司设立所需资料:1、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总公司的章程复印件。3、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设立分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一、设立分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

需要。

公司设立所需资料:

1、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总公司公章)

2、总公司的章程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3、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4、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5、总公司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6、总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7、总公司关于成立分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加盖总公司公章和股东私章)

8、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照片。

9、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10、分公司办公地址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

11、分公司独立核算的证明资料,总公司给分公司的资金证明。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债权债务的承继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设立分公司需要办理登记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对于设立分支机构(即分公司)事项,必须办理法定注册手续。在提交申请的过程中,需包含登记申请书、营业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以及总公司就设立该分支机构所做出的明确决定等必备材料。值得注意的是,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分支机构的所有债权债务均应由其母公司或总公司全权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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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分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需要。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要股东会作出决议。分公司设立所需资料:1、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总公司的章程复印件。3、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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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你好,经过股东大会的同意,我们想要新设立一个公司,请问要怎么写新设立股东会决议?能不能给我一个新设立股东会决议范本?
[律师回复] 依据《公司法》有关规定,本公司全体股东召开会议,对设立公司形成决议,现将会议情况和决议情况记录如下:?
会议时间:年 月 日
会议地点:
会议性质:临时
会议通知情况:本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并由其以书面方式于会议召开前15日通知全体股东。 ?
股东到会情况:
参加会议股东: ;弃权股东: 无
会议主持人: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 主持。
会议决议情况:到会股东中,表决赞成股东所持股份为 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反对的股东所持股份 万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弃权股东所持股份 万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
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决定拟设公司的名称:
二、决定拟设公司的住所:
三、决定拟设公司的经营范围: 出资 万元、
五、决定拟设公司的组织机构:
1、公司设董事会,选举 为董事。
2、公司设监事会,选举 为监事。其中 为职工代表。
六、通过公司章程。
七、全权委托 办理公司设立登记事宜。
承诺:到会股东无需另行签署书面声明,即保证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主持人签名(或盖章):
参加会议股东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新设立股东会决议范本,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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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是怎样的
1、会议召开时间。2、会议召开地点。3、参加会议股东:1、法人股东(代表。2、自然人股东。4、会议决定事项:1、讨论通过了公司章程。2、会议决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3、会议决定公司设立监事会(只设监事 2名。4、会议确认了股东出资方式及缴纳期限。5、股东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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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设立股东会决议内容是什么?
新公司设立股东会决议内容是首先是需要简单的介绍一下新成立的公司的基本情况,也就是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等,其次就是关于公司成立的其他的事项作出明确的说明,也就是股东表决的方式,最后还需要参加会议的股东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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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股东会决议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设立股东会决议包含的内容有会议的基本情况、以及还有参加股东的情况、再者就是会议的主持情况、最后通过之后中就需要股东们签字,只要决议书成方了之后,那么就可以按此决议的内容来进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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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公司股东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相冲突时的解决
[律师回复] 正常情况下,公司章程往往是以设立协议为基础而制定的。设立协议的主要内容,通常都会被公司章程所吸收。在这种情况下,设立协议与章程之间不可能发生冲突。但是,如果公司章程与设立协议发生了冲突,则如何适用呢?
(一)如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发生冲突时,应以公司章程为准
正如前述,公司设立协议的效力期限,一般止于公司成立。也就是说,公司一旦成立,则公司设立协议的效力就终止了,有关公司设立与经营管理的相关事项,均应由公司章程予以规范。
在现实生活中,公司章程大多是在公司设立协议之后签署的。根据法律文件的时间效力判断,也应当以公司章程为准。
另外,公司设立协议是内部协议,除参与签约的股东之外,甚至公司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可能不知其内容。而公司章程是公开文件,我国《公司法》第97条、98条还特别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或公司债券必须公开披露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公开性,是为了有助于公司投资者、债权人以及交易对象可以了解公司的组织与运行,并据此做出判断。所以,对社会公众而言,章程的效力也必须高于公司设立协议。
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在公司设立之后,再以公司设立协议为依据而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追究股东出资义务、请求确认设立协议无效而解散公司等等,一般都不予以支持。
(二)如公司章程中未规定的事项,股东在公司设立协议中予以约定的,该约定对签约的股东继续有效
虽然,公司设立协议一般只约定设立过程中的相关权利义务,但也有一些公司设立协议中会就公司的存续甚至今后解散的相关事项做出约定。这些约定,如果公司章程中没有明确规定,又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则可以继续有效。但其法律效力仅局限在签约的股东之间。
但是,对于《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之条款,股东之间如需另行约定的,必须在章程中予以确定,公司设立协议不具备排除法律适用的效力。例如,《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公司章程中未做特别规定,则即使股东在公司设立协议中约定不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也不能对抗该法律规定,即股东仍应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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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设立股东会决议的内容有哪些?
新公司设立股东会决议的内容要写上,会议的时间、还有会议的地点和性质;再者就是出席股东人员的情况;还有经全股东同意做出的决议事项;最后就需要由全体的股东签订和写决议书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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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和我现在打算合伙成立一家分公司,请问谁有设立分公司股东会决议范本吗?,我想参考一下 。拜托!
[律师回复] 你好以下是设立分公司股东会决议范本,你可以看看
依据《公司法》有关规定,本公司全体股东召开会议,对设立公司形成决议,现将会议情况和决议情况记录如下:
会议时间: 年 月 日
会议地点:
会议性质:临时
会议通知情况:本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 召集,并由其以书面方式于会议召开前15日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到会情况:
参加会议股东: ;弃权股东: 无
会议主持人: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 主持。
会议决议情况:到会股东中,表决赞成股东所持股份为 万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表决反对的股东所持股份 0 万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弃权股东所持股份 0 万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 %,
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决定拟设公司的名称:
二、决定拟设公司的住所:
三、决定拟设公司的经营范围:
出资 万元、 出资 万元 、 出资 万元
五、决定拟设公司的组织机构:
1、公司设董事会,选举 、 、 为董事。
2、公司设监事会,选举 、 、 为监事。其中 为职工代表。
六、通过公司章程。
七、全权委托 办理公司设立登记事宜。
承诺:到会股东无需另行签署书面声明,即保证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主持人签名(或盖章):
参加会议股东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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