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
克扣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
工资的情况: (1)国家的法律、
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订的
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
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
最低工资标准);(5)因劳动者请
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
代扣代缴的
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
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
抚养费、
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
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
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
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