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胁、恐吓行为本身就是
违法的,
报警处理。
根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
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
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
侮辱他人或者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
刑事追究或者受到
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
证人及其
近亲属进行威胁、
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
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其次,威胁、恐吓严重的构成了
寻衅滋事罪。恐吓威胁他人,造成他人人身受到伤害,情节较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会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
处罚金: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所谓的恐吓
威胁罪,刑法修正案(八)在
寻衅滋事里面增加了恐吓的内容,此刻开始我国现行法律中虽没有以这个
威胁恐吓罪名称命名,但实际上已经有了
刑事处罚威胁恐吓的条款,那就是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如果是情节轻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理。》第四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理。
因此可以很明确的知道威胁恐吓的行为是一种违反了
治安管理法的行为,可以进行报警的处理,对方将会被处以五日以下的拘留,并且罚款500元以下。但若是对方的恐吓威胁行为对他人造成了
人身伤害,情节比较严重的话,那么这就构成了寻衅滋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