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方
离婚的,主要需要向人民缴纳部分
诉讼费,根据制定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
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一方向人民离婚,人民作出
立案受理决定时,会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依“原告预交,
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
2、人民判决是否离婚,通常会从家庭稳定、社会和谐等原则考虑,所以对于第一次离婚的案件,会比较谨慎。 所规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之情形,才会判决离婚。